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》规定,附件应另排一面,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,方可入版。附件应与正文装订在一起,并在附件左上方第一行注明“附件”字样,附件是指对文件正文的描述、补充或引用,公文附件的标注位置在正文下方、成文日期上方,附件的序号和标题应与附件的说明一致。附件在正式文档中的位置在日期之前;不同官方文件中附件的位置是相同的,信件和通知也是如此。
排列单词“附件”时,文本底部有一个空行,后跟一个全角冒号和附件的名称(即附件的格式为附件:×××)。附件的内容应放在书写日期之后正式文件版本之前的新页面上。使用“附件”一词及其序号,使用“附件”一词及其序号。附件名称后不添加标点符号。如果有多个附件。附件的字体要求与正文相同,通常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使用。
加强对公文的理解和执行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正文下面有一个空行,左边的空白字表示“附件:XXXXXXXX(附件的标题)”,末尾没有标点符号,附件的标题排列在版本第三行的中间。文字)(主发送单位):(主发送单位及正文三号仿宋体)(正文)(空行)附件:......)(文档的字体大小在仿宋中间,)...信(空行)(题目:萧彪宋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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